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兼营范围:(以上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凭有效的《许可证》、《资质证》开展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兼营范围:(以上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凭有效的《许可证》、《资质证》开展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