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项目(*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某单位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项目(*次)
*、项目编号:****-******-F****
*、项目概况:
*、公共卫生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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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位 置 |
范围与主要工作内容 |
所属营区 |
数量 |
月工资 |
月金额 |
1 |
公寓楼区域 |
**栋公寓楼周边卫生清扫、清扫面积约****平方米。道路:包括沥青路面****平方米、水泥混凝路面****平方米;清理地面积雪、落叶;清理雨后院内积水、路面上泥沙等情况;清理人行路树根杂草。 |
板仓 |
2 |
**** |
**** |
预算 |
2********=9.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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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门安保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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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位 置 |
范围与主要工作内容 |
所属营区 |
人数 |
月工资 |
月金额 |
1 |
营区门岗 |
负责小区营门安保工作,防止外来人员无故进入,需**小时全时值守 |
板仓 |
3 |
**** |
***** |
预算 |
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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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运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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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位 置 |
范围与主要工作内容 |
所属营区 |
垃圾桶数量 |
单价(按月计价) |
月金额 |
1 |
营区垃圾存放点 |
营区内集中存放生活、厨余垃圾的垃圾桶每日进行清理转运,统*垃圾桶规格,并及时维护、补充数量。 |
汤山 |
** |
*** |
***** |
2 |
营区垃圾存放点 |
营区内集中存放生活、厨余垃圾的垃圾桶每日进行清理转运,统*垃圾桶规格,并及时维护、补充数量。 |
龙潭 |
** |
*** |
**** |
3 |
营区垃圾存放点 |
营区内集中存放生活、厨余垃圾的垃圾桶每日进行清理转运,统*垃圾桶规格,并及时维护、补充数量。 |
板仓 |
** |
*** |
**** |
预算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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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物业单位支出预算 |
9.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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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物业费收入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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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入来源 |
物业服务标准 |
所属营区 |
单价(元/平方/月) |
数量 |
年收入(元) |
1 |
物业收入预算 |
根据《南京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宁发改**费字(****)***号,结合物业服务范围仅为垃圾清运、营门安保和保洁以及部分*星维修暂列金,可按照*级物业标准收取物业费 |
汤山(**户) |
0.5 |
*** |
**** |
2 |
龙潭(**户) |
0.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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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板仓(**5户) |
0.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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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个人物业费收入预算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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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支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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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人员要求**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着物业统*着装。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
※2.项目预算:**.4*元,另可收取物业费约**.***元(以中标单位实际收取数额为准);
※3.最高限价:**.4*元;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确定方式按照中标单位报价执行。
*、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入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本项目特定资格: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级(含)以上。
※(*)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申领时间:****年8月**日至9月2日,每日上午8:**至**:**,下午**:**至**:**(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申领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条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售价:免费。
*、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报价开始时间:****年9月4日9时**分。
(*)报价截止时间:****年9月4日9时**分。
(*)报价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年9月4日9时**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致)。
(*)谈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年9月3日上午9:**。
(*)踏勘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栖霞区、玄武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黄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采购机构:******
****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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