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铜川市新区咸丰路街道农村垃圾清运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铜川新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高东帆,高耀斌,李希宝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铜川市新区咸丰西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铜川市新区金谟西路**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合同包1(****年铜川市新区咸丰路街道农村垃圾清运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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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川市新区董家坡村口 | 综合评分法 | 否 | ***,***.**元 | **.** |
合同包1(****年铜川市新区咸丰路街道农村垃圾清运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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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垃圾处理服务 | ****年铜川市新区咸丰路街道农村垃圾清运项目 | 白家村、景丰村(肖家组、中西组、)中老村、玉皇阁村、申河村(申河组、阿堡寨组)、平都村(平老组、平新组、)上高埝村、野狐坡村、崔家坡村(董坡组、崔上组、崔下组)、方巷口村、石仁村、任家庄村等**个村的垃圾清理、清运工作及街道办临时指定的辖区其他范围内的垃圾清理、清运工作。 | 日产日清 | *年 | 1、垃圾清运公司负责对各村组主干路和通村路旁各类垃圾台、垃圾桶、垃圾点的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并将装载时散落垃圾清理干净,垃圾桶摆放整齐。同时做好咸丰街道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重大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运输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拉运途中密闭运输,不抛洒、不扬尘、不中途乱倒。 2、垃圾清运工作中,工作人员与车辆应有明显的保洁标志、标识,机械车辆要保持车辆容貌整洁,并每日对车辆进行消杀。运输过程中遵守交通交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清运垃圾过程中,要爱护垃圾屋、垃圾台、垃圾桶等公共环卫设施。 4、垃圾清运过程当中,工作人员应规范操作机械,因不安全作业造成的事故损失等,由垃圾清运公司自行承担。 5、垃圾清运公司应及时自查,突出工作重点,灵活工作方式,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定期对工作人员岗位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工作责任心。 | ***,***.** |
高东帆、高耀斌、李希宝(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号)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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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 收取对象 |
1 | ****年铜川市新区咸丰路街道农村垃圾清运项目 | 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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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咸丰西路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铜川市新区金谟西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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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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