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秸秆禁烧高空监控监管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 | 金华市*联路***号********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秸秆禁烧高空监控监管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秸秆禁烧高空监控监管项目 | 磐安县秸秆禁烧高空监控监管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年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竹伟,陈智旭,***(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开标情况
*、资格审查情况
*、符合性审查情况
*、技术评分明细表
**、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的计**(****)****号《关于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文街道壶厅西路***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振兴路青创园**幢B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号
传 真:
联系人:陈巧慧 叶升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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