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灵山县****年村级垃圾中转站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2 | 报价:*******(元) | ************ | 南宁市青秀区天合路8号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楼展示中心3楼***-7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1 | 灵山县****年村级垃圾中转站配套设施建设项目(A分标) | 有效供应商不足*家 | / |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灵山县****年村级垃圾中转站配套设施建设项目(B分标) | **吨车厢可 卸式垃圾车 | 福龙马 | 4辆 | ****** | 规格:******* 型号:*************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月东(自行抽取),劳绍毅(第1、2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陈耀莺(自行抽取),谢桂兰(自行抽取),李庆星(自行抽取)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号)的规定,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货物类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钦
州)、中国政府采购网。
2、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
3、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江滨*路1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灵山县*海街道江滨*路**号*楼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