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建宁路街道办事处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运营服务项目,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招标前的相关工作,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现采用综合评估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项目概况与采购要求
1、项目名称:建宁路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运营项目
2、项目地点:建宁路街道范围内
3、服务时间: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4、资金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元
5、招标内容: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格遵循《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管理和服务规范(****/T ****—****)》,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运营要求和指导意见,规范高质开展建宁路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运营,为辖区未成年人提供预防监测、咨询接待、发现报告、评估判断、应急处置、介入服务、关爱成长、服务效果评估等服务内容,实现未成年人保护“*距离”“无死角”。
(1)开展关爱保护服务,以未保站为综合服务枢纽,协同学校、法院、辖区单位统筹推进法治安全教育、心理健康辅导、文体活动、学教帮扶、家庭教育指导等多类型服务,满足儿童多元化需求,做好保护类、服务类、发展类等服务项目的设计、运行、反馈、评价、监督,进行精准化管理,推进精细化服务。规范建宁路街道未成年人日常服务活动,根据实际需求,以爱国主题教育、传统文化弘扬、课业支持帮扶、心理健康疏导、安全法治教育等为主题,开展文体活动、学教帮扶、心理辅导*类服务活动,每月不少于1场,年度不少于**场。
(2)搭建“儿童成长保护圈”,建立关爱保护生态系统。集约利用各类民政服务设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等场地,构建多领域联动参与机制,为社区儿童主任提供全方位的“赋能”服务,要求形成工作方案、定期开展联席会议、资源整合报告等,年度服务期内不少于2次。
(3)开展社会倡导工作,多渠道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开展防溺水、防侵害、防意外等风险防范知识宣传和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加大宣传影响力,年度服务期内宣传倡导不少于1次。
(4)开展排查评估,对辖区困境儿童进行全覆盖走访,年度不少于4次,提升建宁路街道困境儿童帮扶服务质量,开展精准化评估及针对性服务,实现*人*档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其中,至少形成1个具有特色典型的个案服务案例。
(5)协助开展未保站上级迎查、参观交流等日常工作。
(6)协助完成上级未保站的其他工作安排。
*、资格要求
(*)投标人符合采购相关规定,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材料
1.上述资格证明材料;2.过去运营类似项目的案例、报告等材料;3.建宁路街道未保站年度运营方案;4.投标报价:报价为固定金额,报价不明确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书内容应包括项目方案、合同工期等;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实施、完成和缺陷修复所需的所有设备费、劳务费、管理费、利润和所有税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般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5.投标报价书应密封包装,*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接收截止时间
****年7月2日18:**(工作日上午9:**-**:**,下午**:**-**:**),过期不予接收。
(*)接收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安乐村***号建宁路街道办事处3**室
(*)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由街道招投标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联系电话:** ********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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