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贵池区乡村振兴产业园生态环境导向开发(***)项目 | |
建设单位:******** | |
招标人:******** | 发布日期:****年**月**日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项目概况:贵池区乡村振兴产业园生态环境导向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池州市贵池区秋江街道同乐河汇水区。项目范围为:西到德上高速,东至秋浦河左岸,北到夹江河右岸南侧,南至****省道。本项目包含两类共两个子项目。其中,生态环境治理类为同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产业类为贵池区乡村振兴产业园工程。 | |
招标内容:本项目内容包括:项目投融资、工程总承包及运营,由中标人或其成立的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承担项目策划、投融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运营等工作,以经营收入收回全部投资,并获得合理收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体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
1、拟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以下资质: 1.1、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①或②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1.2、工程施工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 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函; 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单 位在职人员,须提供 ****年**月1日以来在投标单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设计负责人:具有*级注册建筑师或*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筑 工 程或钢结构工程或建筑设计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本项目的设计负责 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 ****年**月1日以来在投标单位任意连续 6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人。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拟采用的评标要素:包括企业资信、企业业绩、投标报价、方案等,具体情况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
投资额:约*******元。 | 标段划分:*个标段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 |
计划招标时间:****年**月-**月 | |
其他:/ |
备注:本次公开的招标计划是本项目的初步安排。具体情况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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