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连云港经开区市托管区域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建设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连云港经开区市托管区域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建设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
采购需求:
根据《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实施方案》,按照《全省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集中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方案》(苏环办〔****〕***号)、《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指南(试行)》原则对管控范围内的市托管片区进行**个微型空气监测站和1个质控点(3套监测设备)进行布设建设,包括边界微型空气监测站新建**个,园区内部微型空气监测站新建**个,主导风向下风向微型空气监测站6个,质控点1个(3套监测设备),监测因子包含气象*参数、***.5、****、***、***、**、**、****。本项目包括园区**个微型空气监测站和1个质控点的安装以及数据管理平台开发,同时提供微站3年运维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1.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个微型空气监测站与1个质控点监测设备要到达现场,中标方提供承诺书,设备型号、各项监测参数满足采购需求、投标方案及合同约定;2.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完成**个微型空气监测站和1个质控点的安装调试,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个日历日后,通过采购方组织的设备验收;3.设备验收前**个日历日提供数据平台、账号、密码,采购方试用**个日历日后无使用问题,与监测设备同步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投标人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元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号新海连大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号创智大厦***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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