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航站楼及广场广告媒体提升招商合作项目
受**************(以下简称“委托方”或“文化传媒公司”)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对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航站楼及广场广告媒体提升招商合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引入合作方,对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航站楼及广场区域的广告媒体资源进行重新规划设计并实施提升。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招商合作项目名称: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航站楼及广场广告媒体提升招商合作项目。
(*)项目概况
文化传媒公司现有媒体资源总面积约****㎡,其中传统媒体约****㎡,数字化媒体约***㎡,其余部分为特色航空媒体。本次项目提升改造标的为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航站楼国内出发、到达区域及广场区域的广告媒体区域(包含新扩能国内出发/到达区域,不含国际出发/到达区域、廊桥里广告牌)。通过引进优质合作方,并以文化传媒公司作为主体统*对外经营(营收),采用共同合作经营的模式对广告媒体进行科学规划设计,同时结合客流动线、视觉感官、人文元素、空间美化、版面创新等对航站区广告媒体进行精减优化,全面提升机场视觉形象,实现广告媒体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
航站楼国内出发、到达区域及广场区域现有广告媒体资源详见附件8。
*、项目合作模式
文化传媒公司负责提供广告所需场地、广告媒体设置、审批改造方案等工作;合作方负责对广告媒体资源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及维修维护(电费)等工作;双方共同负责改造提升后的招商工作,文化传媒公司负责监管及审核。
本项目经营的营业收入统*进入文化传媒公司账户,根据约定营收分成比例,按照合作方的营收占比转入合作方指定账户。合作方经营期内实际营收指标(指已实际到账且已实际履行的营收)不低于****元/年。若未完成实际营收指标的,合作方应在收到文化传媒公司书面通知**日内以货币形式向文化传媒公司补齐差额。
*、招商内容
(*)合作期限
合作期共5年。其中,改造期为1年,经营期为4年。
(*)合作约定
1.合作方需按照文化传媒公司的要求对项目区域内的广告媒体进行改造提升,过程中涉及的改造方案设计、施工及维修维护等由合作方负责,费用由合作方承担,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区域的广告媒体改造。
2.合作方设计的改造方案整体色调、创意、效果等外观要素应与现有机场环境保持协调*致并相互融合,保证视觉美观。改造方案、施工方案(含施工图、预算书)须提交文化传媒公司审核通过,方可实施。具体改造方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方案中需包含不高于**%的广告媒体作为机场公益广告展示,改造后的广告媒体需符合时代特征,强化文化感、突出特色感,体现区域整体协调性。
(2)广告媒体新技术应用要符合当下广告市场趋势,呈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裸眼大屏、透明屏、切入式灯箱、功能性灯箱、形象造景墙,整体新功能新技术的应用率不低于**%。广告媒体的显示效果及清晰度要提高,同时增加功能性、互动性和用户参与度。
(3)施工方案应合理规划,采用分区域、分步骤方式实施改造。
(4)改造方案应保证对现有广告媒体改造力度不低于**%,优先选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材料,降低运营和维护成本。
4.施工期间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以及泉州晋江国际机场、文化传媒公司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执行。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标准、安全标准、消防标准及行业标准等组织施工。
5.文化传媒公司对施工质量有权实施监督检查。项目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由文化传媒公司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6.合作方改造投入费用不低于****元,完成项目区域内的广告媒体资源提升改造,该费用由合作方出资并在1年内改造完成。合作方应在合作协议签订后**日内向文化传媒公司提交项目改造方案、施工方案(含施工图、预算书)等资料;合作方需根据文化传媒公司要求进行方案的修改,直至方案经文化传媒公司最终审核通过后,合作方方可组织相关人员进场施工。合作方应在项目改造竣工后**日内委托第*方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对广告媒体提升改造的投入进行评估,由此产生的评估费用由合作方承担。同时将第*方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交由文化传媒公司审核(还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清单、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发票等与项目改造相关的完整资料作为改造投入费用的佐证材料),如审核后总额不足****元的,合作方应在接到文化传媒公司书面通知后**日内以货币形式向文化传媒公司补齐差额。
(*)合作方权责
1.合作方需以文化传媒公司名义开展招商经营活动。项目区域内广告媒体的招商工作由双方共同负责。文化传媒公司负责合作期限内的所有财务管理、资金监管及合同审核等事务。
2.合作方负责经营期内广告媒体的日常维修维护。
3.合作期间内合作方未经文化传媒公司允许,不得以文化传媒公司名义从事非本项目工作及经营活动。
4.合作方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须遵守机场各项管理要求,确保广告媒体安全有效运行,杜绝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合作费用
1.改造期内广告媒体收益均归属文化传媒公司。
2.文化传媒公司在经营期内项目区域内广告媒体的费用收取采用“固定保底+营收分成”的模式。文化传媒公司收取的固定保底价为****元/年(固定保底价年增长率以****年旅客吞吐量为基数按以下公式算法递增);文化传媒公司营收分成(营收超过当期固定保底价的,则对超出部分进行营收分成)的占比不得低于**%,营收分成比例由合作申请方在合作申请文件中进行报价(该部分为固定值)。
①年固定保底价年增长比例计算方法:D=[(C-B)/B]***%;
A=年固定保底价;
B=****年度旅客吞吐量;
C=调整年的前*年度旅客吞吐量;
D=年固定保底价增长幅度
②固定保底价递增计算方式:A*(1+D);
固定保底价增长幅度D从每满*年开始调整。当C-B&**;0时(即上*年度吞吐量较****年度更少),则固定保底价不增长。
(*)保证金
1.建设保证金。改造期内(首年),合作方需缴纳建设保证金***元。
2.履约保证金。经营期(后*年)的履约保证金为****元;合作方可在建设保证金的基础上补齐差额至****元。
3.建设保证金在合作协议签订时,由合作方转入文化传媒公司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自改造验收通过后的**日内完成缴足。
*、意向合作方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意向合作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在****年**月**日(含****年**月**日)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元(含5***元),且自****年1月1日以来无增资行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出具承诺书);
3.在参与本项目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承诺书);
4.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况(出具承诺书);
5.近*年无任何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及无犯罪记录(出具承诺书);
6.与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公司没有未解决的经济纠纷的,且未被列入晋江国际机场系统黑名单的(出具承诺书);
7.自本项目招商公告发出日前*年内,在机场同类项目竞商(租)或合同履约过程中未存在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因意向合作方原因引起的弃商、提前解约以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等(出具承诺书);
8.本项目合作期间的年营收指标不低于*** *元、文化传媒公司收取的年固定保底价为****元(出具承诺书);
9.意向合作方及意向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况和/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的查询结果进行判定];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意向合作方不得参与本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本项目由评议委员会对意向合作方的资格进行审查。意向合作方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公开招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公开招商的意向合作方,请于****年6月6日至****年6月**日(上午9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节假日除外)至本中心办公地点领取《公开招商文件》(项目编号为***********)。
(*)领取《公开招商文件》的意向合作方、合作申请方及合作方应严格保密获知的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仅为参与本项目招商活动或履行合作协议的目的而使用。严禁非授权透露、使用、复制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遴选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议的办法,择优确定合作方。由评议委员会按照《公开招商文件》约定的规则和程序,确定合作方并出具评议报告。
*、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的汇达截止时间:****年6月**日**时**分。
(*)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元。
(*)交易保证金的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缴交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意向合作方名称*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意向合作方授权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
通过邮件索取交易保证金账户(索取邮件发至电子邮箱:**********@********.***,邮件内容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方式等)。
*、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年6月6日至****年6月**日。
(*)看样及审慎调查时间:****年6月6日至****年6月**日(上午9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接受投诉部门: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综合部联系电话:****-********
***********
(*)意向合作方应根据需求联系看样联系人前往机场踏勘和审慎调查,不论意向合作方是否进行现场踏勘和审慎调查,*经递交合作申请文件,则视为对本次招商项目的相关情况已有充分了解,意向合作方不得以未充分了解招商项目相关情况等作为其不履行承诺的理由。
公告期内,合作申请方若对本项目有疑问的,可书面向委托方申请了解本项目相关情况,但委托方并不义务必须答复或者提供任何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合作申请文件的递交
(*)合作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年6月**日9时**分至**时**分。递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合作申请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上述时间内到达递交地点,负责递交合作申请文件并填写《合作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本中心将在收取《合作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时对合作申请方进行编号,并将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合作申请方编号明确于《合作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中(*式*份,本中心、合作申请方各执*份)。在递交合作申请文件的同时,合作申请方应向本中心提交不需要密封的以下资料: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招商活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交易保证金的交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在上述时间内递交合作申请文件的或者未按招商文件要求密封完好合作申请文件的或者未按文件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或者未向本中心提交上述不需密封资料的合作申请方,其合作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并立即退回给该合作申请方。
备注: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合作申请方单位公章,否则合作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在递交合作申请文件时间截止之前,合作申请方可以要求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合作申请文件,截止之后合作申请方不得要求撤回已提交的合作申请文件。
(*)合作申请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合作申请文件截止日起**个日历日。在此期限内,所有合作申请文件均保持有效。若合作申请方成为合作中选方,与委托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则其提交的合作申请文件持续有效。
*、评议会
(*)评议会时间: ****年6月**日**时**分开始评议。
(*)评议会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
(*)在评议过程中,合作申请方须准备好与合作申请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评议委员会将要求合作申请方在1小时内到达评议地点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原件的,评议委员会有权(但不义务)对有疑议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作出不利于合作申请方的认定。
(*)评议会如只有*个满足资格要求合作申请方参与,且其最终得分大于或等于**分的,评议委员会可确定该合作申请方为合作中选方。
(*)评议委员会根据评议实际情况做好评议会情况记录并向委托方提交评议报告。
(*)评议委员会经评议,认为所有合作申请文件都不符合招商文件要求的,可以予以否决所有。评议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合作申请文件的,应当在评议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
**、评议结束后的相关程序
(*)本中心在本项目评议结束后根据委托方盖章确认的评议结果在本中心网站(***.********.***)发布评议结果公告(公告内容为合作申请方的综合得分排序、合作申请方编号及综合得分)。
(*)中选通知书发放:本中心根据委托方盖章确认的评议结果向合作中选方发出《中选通知书》并将该通知抄送给委托方。
(*)交易服务费的支付:合作中选方应在收到中选结果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签订合作协议:合作中选方应当在收到《中选通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凭《中选通知书》及交易服务费交款凭证与委托方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招商文件(包括正式发出的澄清、修改等文件)和合作方提交合作申请文件中被委托方接受的内容均构成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委托方应在《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航站楼及广场广告媒体提升项目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协议签订完毕函》。
(*)出具《交易凭证》及公告招商结果:本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协议签订完毕函》当日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本中心网站(***.********.***)发布招商结果公告。
**、交易费用
(*)合作申请方为参加此次公开招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准备合作申请文件、审慎调查、递交合作申请文件等)所发生的费用*概自理。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和本中心终止招商程序的情形),委托方和本中心均无义务或责任对合作申请方花费的上述费用予以补偿或赔偿。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合作方承担(详见第*章)。
(*)合作中选方未按要求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本中心将直接从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
**、其他提示事项
(*)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交易。
(*)项目详情详见《招商合作项目主要内容》。
(*)各意向合作方及合作申请方必须自觉遵守招商活动规则,不得干扰招商活动的各项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经发现有违反本招商文件和申请合作承诺的行为,委托方和本中心有权即刻取消其合作申请资格、终止招商程序或宣布评议无效,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委托方和本中心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步索赔的权利。
(*)委托方保留在向合作方发出中选通知之前的任何时候拒绝接受所有合作申请或终止招商程序的权利。除退还交易保证金[但不包括本《公开招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情况]外,委托方和本中心不对受此影响的任何合作申请方承担任何责任。
(*)招商文件及其涉及的整个过程的解释权归委托方。
(*)在本项目合作方产生前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本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涉及本中心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的监管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本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本中心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A幢***室。
邮编:****** 传真:****-********
联系人:***
*************
****年6月6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