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标段(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海伦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海伦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绥农函发
〔****〕**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省级
配套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伦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标段(设备采购)
2.2招标控制价:*********.**元;
2.3招标内容:田间气象环境监测、土壤环境监测设备、虫情测报灯、害虫性诱监测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2.4本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个标段.
其中:
第***标段:招标控制价*******.**元(设备采购)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日前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是
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3.3.*个制造商对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
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下载时间为****年2月9日9时**分至****年2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4.3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详见黑
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
第**标段:****年3月**日**时**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开标时间为:
第**标段:****年3月**日**时**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8.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电话:****-*******
招标人:***********
地址:海伦市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朗江路****-3号5层3号
联系人:***
电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
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
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
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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