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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高速时代御府项目智能锁采购及安装中标(...

安徽 亳州市
企业采购
中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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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7
中标 | 涡阳高速时代御府项目智能锁采购及安装中标(...
招标详情

涡阳高速・时代御府项目智能锁采购及安装招标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 8 **

第*章 招标公告

第*章 投标人须知

第*章 评标办法

第*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章 发包人甲方要求

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章 招标公告

涡阳高速・时代御府项目智能锁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 涡阳高速・时代御府项目智能锁采购及安装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招标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经济开发区集贤路东侧、繁华大道南侧、龙山路北侧  

2.项目规模: 涡阳高速?时代御府项目位于涡阳县集贤路东侧、繁华大道南侧、龙山路北侧,总建筑面积约***�O,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供货要求。

3.招标范围:涡阳高速・时代御府项目智能锁采购及安装工程,分A区域与B区域两批次实施(暂定A区域****樘,B区域***樘,最终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智能锁的供货、安装、质保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招标人。详见供货要求及报价清单。

4.交货及安装地点: 涡阳高速?时代御府项目所在地点  

5.交货及安装周期:总工期***日历天(本项目A区域总工期为***日历天,B区域总工期为***日历天,合计总工期***日历天。各区域总工期自各区域第*批次供货排产通知下发之日起算)。本项目分A区域与B区域分别开工建设,各区域需要分批次供货进场施工。乙方须确保在各批次供货排产通知下发后**个日历天内具备现场安装条件(即供货到现场),各批次实际开始安装时间及划分范围以甲方或监理下发的书面通知为准。

本工程不排除确因工期需要需单栋单独排产的情况,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并安排排产发货安装。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7.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元(含税)

*、投标人资格要求0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实施能力;

1.2投标人须为智能锁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授权证明。*个制造商对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1.3提供 **** 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1 个,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11日至今,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单个合同工程量不少于****把智能锁或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智能锁供货及安装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业绩工程量或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金额包括其他非智能锁产品金额,须另外提供发包人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智能锁合同金额满足业绩金额要求。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且提供的业绩为授权其代理的制造商的业绩,则此业绩也可认定为投标人的业绩。业绩内容不明确的需另行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发包人公章

1.4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1.5企业信用

1.5.1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仅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仅对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1.5.2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不良行为记录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和管理办法》(亳公管〔******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亳州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不含5分)的。

2)最近*次被亳州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次被亳州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分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次被亳州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分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个月。

5)最近*次被亳州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分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个月。

评标(评审)委员会仅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主体库中的不良行为记录进行查询(评标委员会登录点击评标系统上方的企业不良行为展示台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截图存档。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联合体成员的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视同联合体的不良行为分值(以所有联合体成员分值合计为准)。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1.6其他:

1.6.1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投标时须提供 **** 61日以来任意3个月在投标单位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6.2 住建系统信用评价要求:

以投标人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信用分值为准:

1)如企业信用分值为**分及以上的,视为合格;

2)如企业信用分值为**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

注:①如查询时投标人的统*社会信用代码为空的,表示企业未在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登记记录,信用分值默认为 *** 分;

②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联合体各成员的信用评价分值均不得低于**分;

③评标委员会仅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实时查询为准,对信用分值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

*、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 9 6 **** 止(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投标人需纸质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招省标投标信息网和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等网站上发布。

*、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9  6 ** **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2楼第*开标室。

*、投标担保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元整 (人民币),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重要说明

1.请潜在投标人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注册用户。

2.请潜在投标人点击“投标人专区”栏目,认真阅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登记暂行办法》、“注册用户操作使用手册”、“注册用户办事指南”以及网上发布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然后点击“注册用户登录”栏目,查看“注册用户申报操作手册”,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注册事宜。技术咨询电话:**********

3.**锁办理。

3.1请各投标单位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查询网址:****://****.******.***.**/****/****/********.****?***********=4

3.2咨询电话:**********(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3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3.3.1*****************(以下两个地点均可办理**锁事宜,请就近选择)

亳州办理点:希夷大道***号行政服务中心*楼招标大厅;

合肥办理点:安徽省合肥市南*环路与怀宁路交叉口,白天鹅国际商务中心B**楼。

3.3.2**************(以下两个地点均可办理**锁事宜,请就近选择)

亳州办理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数字证书办理窗口(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号政务服务中心);

合肥办理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要素市场东门*楼翔晟信息(浦发银行旁)。

4.本项目为纸质投标,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标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手持本人有效*代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鉴于当前处于疫情期间,投标人到达开标现场人员不得属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7天(开标前7天)内在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居住、或最近7天(开标前7天)内有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若有违反防疫规定的,后果自负。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集贤路与繁华大道交汇处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

联系人:**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异议

1.提出时间: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提出。

2.提出方式: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8:**-**:**,下午**:**-**:**)向以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第*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2

招标人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1.1.4

项目名称

详见招标公告。

1.1.5

建设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

政府(财政)资金  

国有企业资金

其他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及安装周期

详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及安装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章“发包人甲方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4)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养老保险须提供  / /  月以来在投标单位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施工现场,以便在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及各种措施费用,定标后不再调整各种措施费用,如不踏勘,所引起的*切风险责任自负。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招标人联系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1.**.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  8    **   **** 前,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在此时间以前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提问。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提出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递交纸质材料。

1.**.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8   **  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将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上发布。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自行查询或登录网上系统进行查询,无需以纸质形式回复。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请及时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否则,造成的*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响应和偏差

评标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作为评标参考依据。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澄清、答疑及补充文件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损害了自身权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投标人无权再进行投诉。

2.2.2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修改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3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下同)

 详见招标公告。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的递交: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的形式:1.银行汇款;2.银行转账;3.银行保函或保兑支票或银行汇票;4.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数额:详见招标公告。

1.以银行汇款、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收取保证金账号信息:

收款户名:***********

账号:*******************

开户行:工商银行涡阳支行

备注:

1)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号与招标项目标包唯*对应,如投标人进行*个或多个标包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均须按标包汇入该标包指定的银行账号。

2)请投标人任选*家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

3)以银行汇款、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银行账号,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否则,责任自负。

2.银行保函或保兑支票或银行汇票递交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须将银行保函或保兑支票或银行汇票原件的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同时,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5日内将银行保函或保兑支票或银行汇票原件送达招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2)投标人应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真实有效的银行保函或保兑支票或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保兑支票或银行汇票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或保兑支票或银行汇票内容将与中标结果同时公示,如查实提供虚假银行保函或保兑支票或银行汇票,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电子保函递交要求:

执行电子保函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的第*方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及金融机构开具的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并将电子保函截图制作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开具电子保函并递交。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要通知栏《关于推广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并使用**锁登录亳州市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办理。

4.银行汇款、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包括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1)招标不成功(或开标现场拒收投标文件)的,直接退还至该投标人汇出帐户。

2)投标人未中标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银行接到退还投标保证金指令后1个工作日办结;中标人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超过履约保证金部分,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签订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退还申请,银行接到退还投标保证金指令后1个工作日办结;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办理的投标保证金,由收取方负责保管,并办理退付手续。

3)如有异议、投诉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处理。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内容,如不能加盖电子章或电子签名的,投标人须上传加盖印章或签名的扫描件。

3.7.4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版U1份。

3.7.5

装订要求

文件胶装,密封提交。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封口处封条:在 分前不得开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时间要求

递交地点:同招标公告中“开标地点”

递交时间:招标公告中“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本项目为纸质投标,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标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手持本人有效*代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鉴于当前处于疫情期间,投标人到达开标现场人员不得属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7天(开标前7天)内在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居住、或最近7天(开标前7天)内有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若有违反防疫规定的,后果自负。

5.2

开标程序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

开标顺序:以递交文件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以上单数(含5人)。

评标委员会组建:按有关规定组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等网站上发布。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

履约保证金缴纳及形式:1.银行汇款;2.银行转账;3.银行保函或保兑支票或银行汇票。

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 日内按要求进行缴纳,可以采取银行汇款、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保兑支票或银行汇票、电子保函的形式缴纳,否则按本章 7.4 条款处理。

1.银行转账: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全部退还,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开户行转入履约保证金专户:

收款户名:***********

账号:*******************

开户行:工商银行涡阳支行

2.银行保函: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的,须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保函对象为招标人),否则不予认可。

3.电子保函: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以电子保函的形式缴纳的,投标人须提供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的第*方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保函(保函对象为招标人),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否则不予认可。

备注:投标保证金账号和履约保证金账号不相同,不能混

淆。

履约担保的退还: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 况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的银行 转账部分。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项目所在地的与招标投标及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与本项目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及安徽省地方标准

3.安徽省及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部门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管理规定等;

4.**************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

5.建设地点所涉及的场地情况、基础条件等。

本招标文件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9.2

1.各投标人须及时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件及图纸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如因不下载或下载不及时,所引起与投标有关的*切后果责任自负。如对从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的以上资料有疑问的,请及时提出。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均应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业务系统页面,查看或下载有关资料信息。

2.投标人应依法行使自己的异议、投诉权利。对于恶意异议投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查实,取消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资格,有关部门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如投标人中标后,发现投标人资质证书、业绩及提供的其他投标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4.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项目(标段)的不同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作如下处理:如发现有*项相同,将否决其投标文件;如发现有两项相同,将否决其投标文件,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谨慎操作,避免出现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

5.招标文件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致的,最终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9.3

1.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不单独列项。请投标人在报价中充分考虑上述费用,中标后,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招标代理服务费,逾期不核对,视为已认同。

2.1)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号)等文件规定,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分标段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向中标人收取。

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价

费率

****元以下

1.5%

****元-****元

1.1%

****元-*****元

0.8%

*****元-*****元

0.5%

*****元-******元

0.**%

******元-*******元

0.**%

*******元以上

0.**%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基本标准收费不足****元按****元收取,上限**元。此项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4.

9.4

本招标文件中的“近*年”是指自投标截止之日上溯*年。

9.5

 1、本项目施工时,应注意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其他专业工程施工单位的配合及协调,确保在工期范围内完成智能锁安装工程。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除招标人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智能锁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赔偿费用。

2、施工水电费:本项目中标人将接受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总包管理,施工水电费可挂表按实计量,单价按自来水及供电部门**执行,无法计量时按合同价款的0.7%计取。

3、中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智能锁分批次进场供货及安装时间紧急情况下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

4、中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业主交付过程中的维护、维修等费用。

5、智能锁厂家须主动与智能锁厂家对接,提供锁体孔洞预留位置,智能锁厂家按其所提供的尺寸及位置*次性预留到位,若因智能锁厂家提供错误,由智能锁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6、与总包等单位对接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7、门锁安装:确保通过消防验收,同时交房前配合智能锁单位将普通机械锁更换成智能锁,可能发生的相关配合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

8、智能锁的质保期为本工程验收合格并移交物业公司之日起2年。

9、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标人施工期间所采用的防疫成本已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省市主管部门要求以及项目自身情况做好防疫措施,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后期不予增加。

9.6

1.投标人所提供加分证明材料将与中标结果同时公示,请投标人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中标后,发现中标人存在出借资质、转包、挂靠等行为的,项目法人或招标人会同公 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限制中标人 1 年内在 涡阳县建筑市场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并进行公告。

9.7

1.招标文件(包括货物清单和发包要求)中的推荐产品品牌或参考产品品牌(如有),是为了说明该产品的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投标产品质量、性能、技术参数等方面优于或相当于推荐产品品牌或参考产品品牌的,均可以参加投标。

2.对于货物清单和发包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作要求,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3.招标文件(包括货物清单和发包要求)中其他有关表述与本条内容表述不*致的,以本条内容为准。

9.8

1.本项目采用纸质标,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投标时)无须对其投标文件解密。

2.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大写数字为:*、*、*、*、*、*、*、*、*、*、*、*、*、*、*。

3.本项目异议(质疑)、投诉环节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

4. 如涉及到企业存在以下问题的,均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

电子招标投标

本项目不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采用线下纸质投标。

说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中标企业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代理服务费收费账户:

户名:*************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市滨湖新区支行

卡号:********************

1.所缴费用银行回执(代理费公对公转账)以上转账回执单回复至 2297917251@qq.com邮箱,以便中标通知书发放。

2.发放中标通知书 ** 日历天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制作本项目合同,将履约保证金回执单附至合同后,与业主审核无误后把合同电子版发送至 **********@**.***邮箱,以便做合同备案工作。

温馨提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投标文件范本,保持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致性。


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注册登记

(*)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下载招标文件,注册用户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投标企业自行提供投标资料,投标企业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认定。

(*)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现场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下载)期内,持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人如有疑问,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通知答疑”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数字证书。

*、提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中标后,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份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人员(如要求)准时参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7.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

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或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

投标人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特殊情况,由招标人或开标主持人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间。(注:本项目可以在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解密机进行解密。)

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6.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7.

*、评标

(*)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标活动,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投标人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责任自负。

(*)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

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

(*)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购买下载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标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

*、其他

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致时,以本要求为准。

 

注:本项目不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采用线下纸质投标。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及安装周期、交货及安装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交货及安装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交货及安装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个制造商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效期内);

**)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 投标预备会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 响应和偏差

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甲方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投标文件(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承诺书;

5)技术方案;

6)技术偏离表;

7)投标保证金;

8)投标人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9)其他材料。

3.1.2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分项设备、材料、服务报价*览表;

5)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及格式见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3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交易主体信用信息。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及安装周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传输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或进行登记。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或进行登记。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要求投标人其他人员参加开标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并进行公告。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2 不再招标

**.2.1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或者按有关规定报批后不再进行招标。

**.2.2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按以下原则处理:

(*)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水利、交通工程项目:中标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相关配套工程、土地整理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中标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绿化工程项目:中标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第*章 评标办法(*分制,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技术标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社会统*信用代码)证*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签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营业执照(社会统*信用代码)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社会统*信用代码)。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 □否

资格评审标准

 

资质证书(如要求)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 □否

财务状况(如要求)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 □否

类似项目业绩(如要求)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 □否

承诺书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3.4.1项规定。

是否需要核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是 □否

联合体投标人(如允许)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它

符合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第 1.4-1.6 条要求。

技术方案评审标准(满分**分)

供货安装方案(满分**分)

根据拟投入的人员、主要物资、设备计划、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成品保护措施等情况酌情打分。

优:7F≤** 分,良:4F≤7 分,*般:0F≤4分,未提供不得分。

产品性能

(满分**分)

投标人提供同等**的1-2把智能锁样品,根据外观样式、外观工艺、功能、材质质量、性能等情况酌情打分。

具体要求详见第*章 发包人甲方要求

优:7F≤** 分,良:4F≤7 分,*般:0F≤4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1)样品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样品表面须粘贴有标有参选人公司名称的标签并盖公章,否则样品不得分。

2)投标人应按照第*章 发包人甲方要求中样板房智能锁样式要求提供贴近的智能锁样式及性能参数资料,样品尺寸不做强制性要求,但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按照中标样品的样式、质量、招标人确定的颜色、功能等重新提供1把智能锁实物进行封样保管,作为日后进场施工及验收的依据,相关费用须自行考虑。

 

维保、售后服务(满分8分)

1、提供详细售后服务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响应时间;

2、提供明确的质保范围,保修期符合相关规定;

3、售后服务方案详尽、合理,应急维修时间明确。

优:5F≤8 分,良:3F≤5 分,*般:0F≤3分,未提供不得分。

 

质保期(满分2分)

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另承诺质保期每增加半年的加1分,加满为止。满分2分。

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所有评委的评分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最终得分,最终计算结果*舍*入保留两位小数。

企业财务能力

(满分3分)

年营业额(满分3分)

根据****年度或****年度营业收入进行打分:

1)在*****元以内的得1分;

2)在*****元(含)-****(不含)*元的得2分;

3*****元(含)以上的得3分。

注:企业财务能力评审项,投标人须将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的材料须能体现企业财务能力,否则不得分。

企业业绩(满分7)

****11日至今,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商)每具有1个单个合同工程量不少于****把智能锁或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智能锁供货及安装业绩得3.5分,满分7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业绩工程量或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金额包括其他非智能锁产品金额,须另外提供加盖公章的清单明细,自行证明智能锁合同金额满足业绩金额要求。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且提供的业绩为授权其代理的制造商的业绩,则此业绩也可认定为投标人的业绩。业绩内容不明确的需另行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发包人公章。

2)资格项业绩在此处可重复计分

2.1.2

商务

标评审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签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第*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的要求。

报价唯*

只能有*个有效报价。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3.2.4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3.3.1项规定。

权利义务

1.符合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技术标雷同性分析、经济标错误雷同性分析、清单对比(如有)。

投标报价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标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取进入商务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分;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0.7

最终计算结果*舍*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商务标评审不合格,则在余下技术标合格的的投标人中,每次只选取技术标得分高的*名投标人递补,进行商务标评审,依此类推,最多递补两次。

评标委员会计算出技术标和商务标合计得分,推荐技术标得分和商务标得分合计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中标候选人,其余依次为第*、第*中标候选人。

注:最终评审结果*舍*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制)。首先,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审查,然后进行技术方案评审、企业业绩和企业财务能力评审,按技术标(技术方案、企业业绩、企业财务能力)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定数量投标人进入商务标评审;其次,评标委员会从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取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约定规则折算成得分;最后,评标委员会计算出技术标和商务标合计得分,推荐技术标得分和商务标得分合计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中标候选人,其余依次为第*、第*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技术标评审;

3)商务标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3.2 投标评审:先评审技术标,后评审商务标。

1)技术标评审顺序:按照形式评审、资格审查、技术方案、企业财务能力、企业业绩的顺序进行评审。

2)商务标评审顺序:按照商务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报价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

3.3 技术标评审

1)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形式评审和资格审查,然后对形式评审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方案、企业财务能力、企业业绩进行评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最终得分。以上各项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方案得分、企业财务能力得分、企业业绩得分合计为技术标总得分,技术标总得分**分及以上的为合格,并对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15家(其中:3家以下全部选取并适用本评标办法3.6.1条款,3-6家选取3家,79家选取4家,**家及以上选取5家)进入商务标评审。如技术标得分出现并列的,先后按技术方案得分、企业业绩得分、企业财务能力得分高者优先,如以上得分都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名顺序

3.4 商务标评审

3.4.1详见评标须知前附表2.1.2项。

3.4.2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4.2.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2.2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4 细微偏差

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前后不*致时,以投标函填报的为准。

3)投标文件中填写的项目名称前后不*致时,以项目实际名称为准。

3.6 评标结果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3.6.1除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根据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当有效投标不足3个,但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且具备以下条件的,视为投标具有竞争性,可以继续评标: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不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3.6.2 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6.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览表;

5)无效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览表;

7)经评审的***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

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4.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4.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4.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4.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4.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4.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4.3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5.否决投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不符合《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的有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2)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项规定的;

3

4)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种情形的;

5)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项评审标准的;

6)内容不完整,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字、盖章影响评审且不符合招标文件错误修正条件,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份投标文件中对同*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8)投标人名称与网上注册时不*致且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变更证明的

9)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投标工期超过建设工期,或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中无明确投标工期的;

**)工程质量标准不满足(达不到)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的,或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中无明确工程质量标准的;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异常*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投标文件对本招标文件需承诺内容未作出承诺的;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项目(标段)的不同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

备注:评标委员会对其否决的投标,应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并在告知评审结果时,向投标人公布。

第*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涡阳高速・时代御府智能锁采购及安装合同

第*部分合同协议书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涡阳高速・时代御府智能锁采购及安装工程及有关事项协商*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涡阳高速・时代御府项目智能锁采购及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经济开发区集贤路与繁华大道交汇处。

3.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涡阳高速・时代御府项目智能锁采购及安装工程

6.合同范围:

涡阳高速・时代御府项目智能锁采购及安装,A区域与B区域两区域实施(暂定A区域****樘,B区域***樘,最终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智能锁的供货、安装、质保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买方。

*、合同工期

总工期***日历天(本项目A区域总工期为***日历天,B区域总工期为***日历天,合计总工期***日历天。各区域总工期自各区域第*批次供货排产通知下发之日起算。)。本项目分A区域与B区域分别开工建设,各区域需要分批次供货进场施工。乙方须确保在各批次供货排产通知下发后**个日历天内具备现场安装条件(即供货到现场),各批次实际开始安装时间及划分范围以甲方或监理下发的书面通知为准。

甲方尽可能将工期相近的单体楼栋智能锁合并通知排产,但不排除确因工期需要需单栋单独排产的情况,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并安排排产发货安装。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签约合同价、合同**形式、产品及数量

1.本合同含税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其中:不含税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为 %

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的不含税金额不变,增值税税额及合同总额(含税价)相应变更。

2.合同**形式:单价合同(含税)

*、项目经理

卖方项目经理:�/�

*、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选通知书

2比选文件(含清单、图纸及补充说明)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通用合同条款

6投标函及其附录

7投标报价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

1.买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卖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智能锁供货与安装,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买方和卖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日签订。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亳州市涡阳县签订。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出现本合同约定情形,任何*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份数

本合同*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执*份,卖方执*份。

买方: ()   卖方: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   地址:����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电话:����� �� 电话:��������

传真:�������� ��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 �� 账号:��������


第*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标准设备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第*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选通知书;(3)比选文件(含清单、图纸及补充说明);(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技术标准和要求;(6)通用合同条款;(7)投标函及其附录;(8投标报价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1.6联合体:不适用

2.合同范围同协议书中合同约定范围

3.合同**与支付

3.1 合同**

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合同**形式单价合同。

3.1.3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1)因投标时对现场情况踏勘考虑不足,不能满足设备装卸、安装要求,因此造成的费用;

2)与其他工程施工单位发生交叉作业而增加的费用;

3)应对临时停水、停电,排水容量、运输不能满足等防备处理措施;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卖方在投标报价时已充分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的调整方法:执行3.1.4条款。

3.1.4变更估价

3.1.4.1变更估价原则

1)仅调整原货物清单中货物数量的,按照原投标报价中相应的**计算费用;

2)调整原货物清单中货物型号、参数或增加原货物清单中没有的货物,参考原清单中类似货物**(如有),由卖方报价,造价咨询方、买方审核后确定。

3.1.4.2 变更估价程序

1)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单》需加盖买方公章方为有效,没有盖章的单据不予结算。

 2)设计变更实施后,需各方代表确认完成情况。

2)现场签证

现场签证需卖方、监理方、买方(工程人员和造价人员)进行会签,明确签证的详细内容,若涉及隐蔽工程及其它事后不可复核的内容,必须附图片等资料证实。

3)范围变更

 1)《范围变更单》需加盖买方公章方为有效,没有盖章的单据不予结算。

 2)范围变更实施后,需各方代表确认完成情况。

4)施工中卖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擅自进行变更。因卖方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买方的直接损失,由卖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卖方不执行买方变更指令,或不按照买方要求实施变更的,买方有权委托****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将直接从卖方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2合同价款的支付

3.2.1付款周期

1)卖方按合同及国家规范的要求安装完毕A区域智能锁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

2)卖方按合同及国家规范的要求安装完毕B区域智能锁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

3)本工程分区域进行竣工结算,各区域竣工结算经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定案后付至各区域工程结算款的**%,余下3%作为工程质保金;

4)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且无违约情形后无息结算。

3.2.2卖方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为当期已完工程量价款的***%,发票金额不作为最终结算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买方审核定案为准。

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相应责任。

3.2.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照买方要求格式及相关规定编制。

3.2.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卖方在达到支付节点当月的**日前报送进度款申请,监理人及买方应在收到后**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买方逾期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买方和监理人对卖方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卖方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卖方应提交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并在次月的**日前报送,监理人及买方应在收到后**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买方在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含修正后的)后次月**前完成支付,卖方应在付款前提供等额合规的发票。买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3.2.5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进行阶段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买方有权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卖方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或使工程质量受影响。

3.4竣工结算

3.4.1本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天内卖方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给买方,卖方在报送结算资料时应*次性报送齐全,逾期未报送或报送不齐全的,卖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核对完成的,均视为卖方放弃未报送部分的权利主张,买方有权按自有资料办理结算,卖方对此无异议。

3.4.2竣工结算时,材料设备须附验收清单明细表作为结算依据。验收清单明细表需买方(工程部及成本部人员)、卖方、监理、造价咨询单位、使用方或接收方(授权代表)“*方”签字确认。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执行通用条款

4.2 交货前检验执行通用条款

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执行通用条款

5.2 标记执行通用条款】

5.3运输执行通用条款】

5.4 交付

5.4.1具体交货地点由买方指定,由卖方提供车辆等工具运输至上述交货地点,运杂费用、卸货费用、安全责任等均由卖方承担。运输过程中要按国家标准包装、覆盖,做到无抛洒、无遗漏,不污染环境,货物交付买方前所发生的*切风险、责任及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卖方承担货物安装完毕且经买方验收合格前全部责任、费用及风险。已竣工程未交付买方之前,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发生损坏,由卖方承担。在安装过程中若发生损坏原建筑物质量问题的责任由卖方承担并赔偿相应损失。

5.4.3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因此影响合同工期的,按合同总价的*分之*/日承担违约金。

5.4.4对于因卖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由卖方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不适用

6.2 安装、调试

6.2.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需按买方书面通知要求进场安装,买方如要调整安装的时间可提前通知卖方,卖方应满足要求;卖方如需要调整安装的时间需提前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卖方派遣充足的有资质的技术人员按买方的要求提供技术支持并参与配合工程安装承包方完成设备材料的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并对买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保证使设备材料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6.2.2施工水电费:本项目乙方将接受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总包管理,施工水电费可挂表按实计量,单价按自来水及供电部门**执行,无法计量时按合同价款的0.7%计取。乙方缴纳该费用后,总包单位应同时出具费用结清证明。竣工结算时,需提供书面形式施工水电费结清证明(总包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6.3考核【不适用】

6.4 设备验收【不适用】

6.5竣工验收

6.5.1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1)卖方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买方。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卖方在竣工验收前卖方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卖方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买方,买方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天内审批完毕并组织监理人、卖方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合格的,买方应在验收合格后**天内向卖方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买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4)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卖方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卖方承担。卖方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5)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6)当所有的采购物品都通过买方及监理的验收后,*方责任人签字认可。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需要政府部门验收检查的,以政府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为付款的必要依据。

买方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6.5.2竣工日期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买方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卖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 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期满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买方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6.5.3竣工退场

卖方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移交之日

7. 技术服务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1)卖方应做好安全教育、现场安全警示工作。卖方应对送货、卸货、安装等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并且符合国家安全防护标准要求。装卸、运输、安装等过程中安全责任全部由卖方承担。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导致买方、第*人人身、财产损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卖方应按规定立即书面报告买方及有关部门。

2)卖方在临街或架空线路附近施工,应指定安全防护措施;非因买方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由卖方承担有关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切经济损失。

3)卖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应自备消防设备和器材,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消防和施工安全用电的规定以及买方的有关要求,违反上述规定,则应承担全部责任。

4)买方认为卖方工作中安全措施不利或安全设施不足,可要求卖方限期改正,在限期内不予改正或改正后仍不能满足安全要求,买方有权自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工程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物业公司之日**个月,由卖方负责保修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在质保期间内,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应该在接到买方或物业公司通知后*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件,逾期,买方或物业公司有权委托第*方维修、更换,相关费用从卖方质保金中扣除。在安装前和质量保证期内卖方须提供免费技术服务。

8.2【执行通用条款】

8.3【不适用】

8.4【不适用】

8.5【不适用】

8.6【不适用】

8.7质量保证金

质保金为竣工结算价款的3%,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且无违约情形后无息结算。

9. 质保期服务

9.1对由于非人为因素或非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损坏的,卖方应免费维修或更换至符合质量要求,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于买方或用户人为因素造成的货物损坏,卖方有义务对损坏货物作有偿的维修或更换,更换货物**按投标文件报价计价,更换后的货物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9.5卖方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买方的要求定期进行免费的货物维护保养。

9.6修复通知

执行《*方维保协议》。

9. 7未能修复

执行《*方维保协议》。

**.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形式为保函或现金。如遇工程延期,履约保函失效,承包人须重新提交延期保函。履约担保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无息结算。

11. 保证执行通用条款。

12. 知识产权执行通用条款。

13. 保密执行通用条款。

14. 违约责任

**.1如卖方未依照本合同中的各项要求在交货期内交货的,则买方应自逾期交货之日起,每逾期*日支付合同价款*分*的违约金;卖方不能按期交货超过**天(买方书面要求推迟的除外),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全额退还买方已支付但未送达买方指点地点的货物款项(加算利息,利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并支付买方合同总价**%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补足。

**.2因卖方原因未能按时验收合格造成逾期的,按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天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需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补足。

**.31)本工程部分材料设备为甲控品牌(详见附件3),表中涉及到的材料设备,卖方在进场施工报验时须为相应的品牌之*,否则买方不予认可,直至卖方更换为上表品牌。

2)卖方在施工中存在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或者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与合同约定品牌不符,每发现*次或*处,卖方向买方支付不高于***元/次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由买方根据违约情形确定,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不足部分由卖方承担,同时卖方负责返工、修理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如卖方拒不整改,买方有权委托****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损失经买方、监理人、造价咨询单位共同确认后,从卖方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且卖方向买方支付不高于***元/次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由买方根据违约情形确定。对于无法整改的,买方按其已完合格材料设备相应质量水平结算,且卖方向买方支付不高于***元/次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由买方根据违约情形确定。

**.4若卖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须向买方支付任何违约金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时,买方均有权在当期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5任何*方违约后,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的同时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6卖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的,或者违法分包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款**%违约金。

**.合同的解除

有下述情形之*,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日;

2)合同*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主要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得另*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整改的;

3)合同*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担保。

**. 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质量及其他

**.1卖方应保证其提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和国家行业对上述产品的强制性要求和标准。

**.2卖方向买方提供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买卖双方所确认的合同附件的内容要求。

**.3质量承诺:卖方所生产加工的产品必须符合行业、安徽省以及所投项目所在地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要求严格按照买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生产,主要材料必须是买方所规定品牌的正宗产品,由于卖方交付的产品(包括主设备及附件、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主材和辅材、技术资料等)任何组成部分质量不符合国家规范或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无论质量不符合前述规定是设计或制造原因所致,还是运输、包装、仓储保管、安装过程等原因所致,乙方均应更换至符合规范要求的产品且承担更换的所有费用。若更换产品导致交付、安装工期延迟,按本合同**.1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4卖方负责智能锁的安装、调试直至运行正常。卖方须免费在买方现场对买方人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并安排专业维修保养工程师对买方有关人员在现场进行免费技术指导培训。安装调试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

**.5智能锁分批次进场安装及供货时间紧急情况下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内,后期不予增加费用。

**.6门锁安装:消防验收后且交房前由卖方将进户门普通机械锁更换成智能锁,可能发生的*次开孔等相关配合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产品设备拆除的外包装材料垃圾等由卖方自费清理外运处置。

**. 不可抗力

**.4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智能锁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买方和卖方分担;其中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智能锁设备,如果通过合理保管可以继续使用,损失由卖方承担,买方提供保管场地供卖方免费保管。

2)因不可抗力影响卖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买方承担。由此导致卖方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卖方承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卖方承担。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 其它

**.1本合同中双方承诺提供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统称联系方式)均真实有效。双方往来通知应被视为在下列条件下送达:
以快递递送的,为受送达人签收当日;受送达人拒签的为拒签当日。因*方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方变更联系方式未提前3日书面通知另*方而导致无法送达的,另*方按本合同预留联系方式自投寄日后第5日视为已经送达,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双方同意,本条约定的联系方式适用于后续诉讼。

**.2如有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拖欠工程款,或其它投诉及建议事项,承包人均可向发包人的控股股东运营管理部进行投诉及建议【电话:****-********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号滨湖时代广场****层运营管理部(收)】。

附件1:投标报价清单

附件2:技术要求

附件3:甲控品牌表

附件4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附件5: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6:*方维保协议

附件7:安全生产协议

附件8:廉政合同

附件1

投标报价清单

1. 投标报价清单【项目公司自行填写】

2. 报价分析表【项目公司自行填写】


附件2: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

 

附件3:甲控品牌表

 

 

 

 

附件4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保函编号:

查询编码:

 致:

鉴于 [承包人的名称],地址: (以下称“承包人”)已保证签署 (具体中标项目的位置和名称)合同(以下称“合同”),并按签署的合同履行,且贵司在上述拟签署的合同中,要求承包人通过经认可的银行向贵司提交合同规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义务、责任的担保。

现本行同意为承包人出具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本行作为担保人,在此代表承包人向贵司确认:本行在履约担保金额范围内承担承包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全部责任,在贵司书面提出要求本行承担担保责任时,本行即无条件支付,也不要求贵司出具证明、说明背景或理由等材料。

本行放弃贵司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行提出要求的权利。

本行同意,对贵司和承包人之间签定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动、补充及其他修改,都不免除本行按本保函应负的责任,上述变动、补充和修改无须通知本行。

本保函从保函开具且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最迟至 日止(填写说明:本有效期估算不早于计划竣工日期后的第***个日历日),在有效期内,本保函不可撤销。

若因本保函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提交贵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签字并盖章:

银行/金融机构名称:

地址:

日期:

 

 

 

 

 

 

 

附件5

工程质量保修书

买方(全称):

卖方(全称):

买方和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致就 涡阳高速・时代御府智能锁采购及安装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卖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如下:详见合同承包范围。

*、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个月。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物业公司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两阶段工程均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买方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并移交买方之日起算。

质保金退还:所有质保金待合同约定范围内所有工程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且无违约情形后无息结算3%(若有扣除,以扣除之后的金额为基数)。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卖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保修(执行*方维保协议)。卖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买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卖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卖方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买方组织验收。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买方、卖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买方() 卖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6

*方维保协议

开发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由甲方投资建设,丙方承建的 涡阳高速・时代御府智能锁采购及安装 工程项目,*方现就该工程在保修期内的保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该工程的保修范围、内容及保修期限按照甲丙双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内容。

*、丙方承建的上述工程,自甲方、丙方交付给乙方之日起,由乙方接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工程质量技术方面相关文件。

*、丙方派驻的维修人员在维修时,需到乙方填写维修记录并存档。

*、丙方派驻的维修人员进行施工或维修时,应服从乙方的管理,并按规定进行人员登记,领取临时出入证或工作单(与对口工程部人员联系),若遇敏感地区或住户私人领域,需由乙方事先征得住户同意后方能施工。每次维修后,维修人员要完成对维修引起的场地或设备的清洁工作,并有责任在施工中降低对住户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不得与住户/业主发生矛盾冲突,尽可能使业主/住户满意,具体参照乙方入户维修相关作业规范操作。

*、甲方或乙方在保修期内通知丙方维修时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丙方,丙方指定的保修负责人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通畅,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当发生质量投诉时,乙方可按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丙方指定的保修负责人,该保修负责人应于接到电话通知时起,急修1小时内,*般性维修**小时内到乙方处领取《维修单》,电话通知以乙方处留存的电话通知记录为准。逾期未来领取,或电话通知时该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或*次维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的,丙方同意由甲方或乙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维修。乙方应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会同甲方、监理单位共同书面见证后直接安排其他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以乙方物业服务处《维修单》、现场照片及书面证明材料为依据),产生的*切费用(包括工程维修费用、赔偿费用及**%的管理费用),将从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凭维修施工签证单(甲方、乙方共同确认)。丙方承诺对此无其它争议,并具有法律效力。

*、丙方需承担因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引起的赔偿责任,包括对用户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赔偿,以及对乙方造成的损害赔偿(如业主因质量问题拒交物管费等)。费用扣除依据《维修单》或与业主签订的书面协议;丙方承诺对此无其它争议,并具有法律效力。

丙方应承担保修期间其施工、维修工程的安全文明责任,做好安全防范和文明施工工作,如因安全文明措施不到位,造成甲方、乙方或其他第*方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相关费用:甲方在接到乙方费用核报后,须在*个工作日内核定完毕。维修(赔偿)金额超过****元由甲方先行垫付。按月或以费用金额达到5*元结算*次(满足其中任何*个条件即可结算)。

*、丙方须在工程质保期期满前*个月,主动与甲方、乙方联系对承建的该工程进行全面检修,以便在质保期满后完好地交付,并经甲方、乙方签字确认无遗留问题,否则顺延保修期。

*、丙方承建的工程保修期满后,须经乙方的签字认可,甲方才能支付该工程的质保金。如涉及用户私用物业,还须经用户签字认可后,乙方再行签字,甲方方能支付质保金。

**、如丙方在保修期到期时仍有遗留问题没有处理,质保期自动顺延直至问题处理完毕。

如丙方在工程维修期和保修范围内未积极的履行保修义务的,地产集团则将其列入工程招投标黑名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1、因丙方同*部位连续两次维修不合格,丙方向甲方或乙方支付****//项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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